zlijun8 发表于 2012-9-11 17:40:12

我们医院想在入院须知中特别书写注明:输液治疗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区,否则后果自负。由家属签字并按指印,这样具有法律意义吗?

sh20041163 发表于 2012-11-12 20:05:13

我们现在对家属进行风险的告知,但作用也不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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