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旧 发表于 2013-9-18 16: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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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童话老师的观点!

姣姣白玉兰 发表于 2013-9-18 22:56:24

      是的,我们没有权利限制病人外出(回家),所以我们要求各科建立“患者非正常外出记录本”,记录护士打电话通知患者时间,患者目前身体情况,接听电话人姓名及与患者关系等。回病房后记录时间及生命体征。

清风明月 发表于 2013-9-21 09:22:17

支持童话老师,病人如果是有自理能力的人,护士是无权束缚住病人的,不听劝说只有责任自负。

ahszwhq 发表于 2013-9-21 11:22:08

我院还有一患者因眩晕症住院且有高血压病史,已告知家属病人在住院期间需要陪护,家属不听,早晨护士刚为病人测量过血压,去另外病房为其他病人测量过血压,病人下床时跌倒致股骨骨折,家属到医院闹,最后还是赔了钱。现在的医院没办法,只取决于病人是否讲道理。

yange168168 发表于 2013-9-21 19:52:36

跟护士关系不大,医院不应责罚护士

刘敏杰 发表于 2013-9-22 09:01:39

谢谢大家!

依旧 发表于 2013-9-24 15: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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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医院责罚护士,而是患者及家属不好说话。

依旧 发表于 2013-9-24 15: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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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银珠 发表于 2013-9-27 16: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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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不良事件的范畴,只要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问题,医院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依旧 发表于 2013-9-28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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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银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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