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与病情级别的矛盾?
1.医生下病重,护理级别是2级,不太理解。2.脑出血的病人--医嘱病危,护理级别1级,注意监测神志瞳孔变化。测生命征每30分钟1次。请问老师,应每小时巡视病人、且每30分钟测生命体征神志瞳孔,应为正确吧? 护理记录里病重每天写一次交班,如果医生没有开监测生命征,那我们是遵每2小时巡视并监测吗?
是啊,有同感,病情与护理级别不符在临床非常见,医生的护理级别医嘱就是那样下的,但2014年5月1日卫生部的分级护理新标准,又有个病人自理能力分级,这个评估是医生做还是护士做?也不明确,实施起来非常纠结,希望能给予解析!! 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不符,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情况,现实如此,医生的医嘱不规范,我们就跟着不规范了。因为护士是被动的执行医嘱,即使发现护理级别上的错误和医生也不好沟通,甚至个别医生们会拿下护理级别来作一些交易,与他关系不好的人上班就多下一些一级护理。没有完全按照患者自理能力和病情来定护理级别。一般情况护理分级的评估是护士做。 昨天晚上李练老师分享了护理分级,讲的很细、很好,但是,有很多情况在我们基层医院很难,我们医院还要受医保局的限制,经常都是医嘱下病重、二级护理,我们还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按一级护理巡视,新的护理分级在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医院做的就很好,他们是信息化管理,医生根据护理的分级评估和电脑提示下级别护理。 从病人的需要出发,我们应该这么做?从护士的需要出发,领导应该这么做?从社会的需要出发,我们应该怎么做?规范细致的护理好每一个到这个世界上来的生命。生命短暂,我们要做的事情太多太多。 从病人的需要出发,同时担当相应的责任、指引护理工作流程、涉及法律等等,要思考要解决问题,好多! 这种现象很普遍,按卫生部下的《护理分级》标准要求就更难达到医护的统一,真应该让医生也好好学习一下标准。 信息化管理还是比认为管理更加科学 我们的康复科就是,好多生活不能自理,但病情稳定,医生都是下的二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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