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师负责制-沟通障碍
三级医师负责制-沟通障碍
转李庆功博客
(2011-03-16 12:59:38)转载标签: 作者/李庆功等级划分沟通障碍信息传输患者安全医疗安全健康 分类: 风险管理..........原创
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做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中美对比:
中国: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六级划分。
美国:医疗主任、医师、住院实习医师(学生)/医师助理——三级划分。医疗主任,主要针对住院实习医师——10年以下的临床经验。
同一专业之间的等级界限越多,就越是阻碍正确信息的传输——沟通。
美国住院实习医师(学生)/医师助理发生临床失误,无论是否经由上级医师批准,均由上级医师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点,也是不一样。
上级医师/老师的伦理义务:观察和控制住院实习医师(学生)/医师助理的医疗行为。这里,我们看到“描述方式”的不同:一个是“伦理义务”,一个是“请示汇报”。这种语言描述的差异,背后是否有什么值得注意“深层次问题”?
注:以学术讨论的感到阅读此文,不涉及民族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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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义务与请示汇报的区别,真该想想! 回复 libingccmb 的帖子
伦理义务是评价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医德所在。请示义务是一种制度的执行。本人浅初的理解。
所以作为一个好的、受人尊重的医务人员应该做到两者兼顾。 认为伦理义务是一个医师必须具备的基本医德素养,这样无论有无制度的约束,相互之间也能很好实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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