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美好 发表于 2011-4-27 20:32:13

防患于未然

银珠 发表于 2011-4-27 20: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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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陪护人员不尽陪护义务,导致患者出现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由患者家属承担责任,与医院无关。
一旦出现问题,不可能与医院无关,这条最好修改一下。

舞月蝶2008 发表于 2011-4-27 21:01:38

学习学习:handshake

白云和太阳 发表于 2011-4-27 21:05:18

来学习了,谢谢!

舞月蝶2008 发表于 2011-4-27 21:06:19

很好,保护护士!已收藏,谢谢!

舞月蝶2008 发表于 2011-4-27 21:12:00

成人输液发生静脉炎情况也常有,最近我院一位患者,因在手背静脉静推了高渗糖,都两个多月了,血管沿走行方向仍为条索状改变。是不是也需要进行输液前风险告知呢?

蓝天の燕子 发表于 2011-4-27 21: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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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您的看法一致。:lol

蓝天の燕子 发表于 2011-4-27 21: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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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可以告知,但是没有签协议,如果是留置针就要签协议了。

银珠 发表于 2011-4-27 21: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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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些特殊用药,成人也要进行告知。

渊仔77 发表于 2011-4-27 22:30:29

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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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XX医院婴幼儿患者输液风险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