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医嘱记录本
口头医嘱记录本根据《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的规定,医生一般不能下达口头医嘱,在抢救病人时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应先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而医护人员多靠回忆进行补记,如抢救时间过长口头医嘱内容增多,往往难以准确的回忆口头医嘱的执行时间,给医护人员补写记录带来不便,也影响了病历记录的真实性。现将口头医嘱记录本设计如下:口头医嘱记录本 年月日 患者姓名 诊断时间患者病情主要表现 口头医嘱的内容医生执行护士
药名剂量用法其他抢救措施
呵呵,经常执行口头医嘱,但没有本本,学习借签! 可以整理投到杂志发表!我还没看到写这个的! 很有用,谢谢! 谢谢夸奖,但是应该投哪个杂志社呢 非常实用 很好 很好 收藏了啊 回复 yangyali1 的帖子
平时抢救病人时,我们没有这种专门的本本作记录,是一个专门负责记录病情和用药情况,抢救结束后根据这人的记录作相应的医嘱和其他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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