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的声音 发表于 2011-8-17 14:34:02

厂家真的可以生产皮试液那就好了,可是不知道要等多久?期待、期待啊!!!

351169150 发表于 2011-8-17 22:06:37

回复 lily 的帖子

老师这个建议该好好的提出来了    作为护士   绝对的赞同

351169150 发表于 2011-8-17 22:09:20

目前的说明书没有说明清楚药典没有证据可查   没有专家打包票该如何做才好卫生主管部门没有规定如何去做   护士操作很难...

lily 发表于 2011-8-19 14:44:53

作为护士,特别是护理管理者应该从安全角度多为护士着想,教会护士如何避险,并在工作中多与药事管理部门沟通

lily 发表于 2011-8-19 15:01:32

我们是这样做的:头孢类抗生素说明书明确要求做皮试的,必须做;未明确要求的不做皮试。
在药事会议上,我们提出皮试液应该由药剂科人员配置,该项工作不是护理工作范畴,如果护士配置属于超范围执业,是违规行为。

lily 发表于 2011-8-19 15:17:55

药剂人员承认头孢类抗生素的皮试液配置属药学人员工作范畴,但其配置标准药典及说明书都没有明确规定,没有配置标准,不能配置。后经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商讨决定:头孢类抗生素说明书有明确规定必须做皮试的,一律做青霉素皮试,由医生开具医嘱;未明确要求的,一律不做皮试;药剂科将上述规定及临床中必须做皮试的头孢类抗生素名称,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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