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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科、转院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山草青青    时间: 2013-7-18 18:53
标题: 转科、转院制度
转科、转院制度
接收科室医务人员在接收病人时作好身份识别(两种方法:病人姓名和床位号)和登记工作。
转科前需告知病人及家属转科的目的和签字同意。
住院2天(含2天)以上转科者,转出科须写主治医师查房记录;3天(含3天),转出科须写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危重病人转运程序
病情危重病人原则上应尽量减少搬运,就地检查和抢救。如必须转运,主管医生、护士和工人一起转运病人,以确保转运安全。
主管医生评估病情后,确定病人转运,主管医生通知病人家属,告知病人家属转运目的和风险,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
出院病人随访、预约管理制度
主管医师作为实施随访工作第一责任人。
随访范围:所有出院病人,尤其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
随访的内容:需要复查的病人预约好复查日期,并做好登记工作。
随访的间隔时间:一般要求出院的半个月内开展第一次随访,其余随访时间依病情和主管医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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