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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患儿在医院被氧气筒砸伤致残 谁该为此负责? [打印本页]

作者: zmdzfx    时间: 2014-4-12 21:40
标题: 患儿在医院被氧气筒砸伤致残 谁该为此负责?

(案例回放)

2012年11月15日,3岁的患儿亮亮(化名)因感冒被父母带往xx省xx市xx医院输液大厅进行输液治疗。其间,亮亮无意间碰倒放在窗口边的氧气筒,并被倒落的氧气筒砸伤,致其左股骨上段骨折,经治疗后,亮亮的伤情被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医院辩称:输液厅氧气瓶推车放置方式正确,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亮亮父母“玩忽职守”、监护不力,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患方认为,医院对氧气筒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应有预见,并且应能尽早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对未能采取正确措施加以避免,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力、过晚,导致患者出现严重损害后果的,理应认定为医院存在过失,医院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医患双方后经多次协商赔偿,未果,遂诉至当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xx市xx医院对其输液大厅摆放的器具物品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提供证据能够证明氧气瓶放置安全、坚固,不会对他人造成侵害,因此,依法判定被告医院应当对原告的伤情承担侵权责任。原告亮亮作为未成年人,父母对其安全健康负有注意、照顾义务,患儿在公共场所触碰到医院氧气筒导致伤害,对其伤情,父母作为监护人,应承担监护不力的责任。2014年3月6日,xx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各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该医院赔偿亮亮3万余元。
(法理分析)
本案属于物件致人损害案,也是一起特殊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侵权人应依法承担物件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主要包括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损害责任,建筑物等设施倒塌损害责任,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堆放物倒塌损害责任,妨碍通行损害责任以及地面施工损害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物件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除非物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对物件致害行为没有过错,否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法院最终判决医患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关于医院要求追加氧气筒生产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辩由,因医院未能提供证据,能够证明亮亮的伤情与氧气筒的产品质量存在因果关系,故法院不予认可。
(防范对策)
医院面向社会开放,属于特定的公共场所。医院是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机构,在承担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还对进入医疗机构的社会公众具有安全保障义务。
医院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安全保障制度

医院是治病救人的公共场所,在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还对进入医疗机构的社会公众具有安全保障义务。首先管理层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种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医院规章制度。
树立医疗安全理念
医院管理者应有意识地强化医务人员树立安全的理念,管理者要对与患者安全有关的环节一个个进行梳理。引进JCI标准,关注所有与病人安全有关的事情,从只关注局部转变为更关注整体。
强化人员安全意识
从上报的医疗护理病历事件中,进行总结分析,暴露出医务人员在安全风险意识上的薄弱之处。经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安全教育,警钟长鸣,改变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行为,使员工主观上建立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护理安全管理
患者安全是医院每位员工的责任,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患者安全最重要的保障。就本案来说,事发医院把氧气瓶放置在通行的走廊过道上,放置地点存在安全隐患,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陪人在走路时疏忽大意,未尽到自身的注意义务也是摔伤的原因。按照医用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氧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
标准流程确保安全
只有用标准规范了流程,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隐患。如医院危重病人运送流程的改进:实施标准化管理以后,医院明确规定,由医生来决定运送者,医生负责路上病情观察工作,护士要评估病人并告知医生,护士还要确定路线,并对所有参与运送的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实习学生、进修生、护工等,保证每一个运送工作人员都知晓。所有转运车上都配备小型氧气瓶和氧气表,并规定由运送中心在病人转运前统一配送氧气瓶和转运车。所有转运车均配备抢救箱、呼吸面罩、紧急药品和物品,并且这些用物全部放置在转运车同一位置。病人被转送至CT室做检查时经常会在室外等候,在CT室门口建立了病人等候区,配备跟病房一样的抢救设备、仪器,如氧气、吸引器等,以保证病人在等候CT检查期间发生危险时能得到及时的处理。这也是对每一位病人生命的尊重,每一个不太被重视的细小环节,都不被放过,这些既是国际化管理的标准所要求的,也是服务品质不断提升所需要的,在这一个个标准流程的建立中,病人的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作者: zmdzfx    时间: 2014-4-12 21:42
医院对氧气筒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应有预见,并且应能尽早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
作者: yeruxian    时间: 2014-4-13 14:51
这个案例不用说医院是负有责任的。
作者: 姣姣白玉兰    时间: 2014-4-13 22:42
引以为戒,医疗护理用具不能乱放,而且应该有警示牌告知,不是医务人员禁止接触和乱动
作者: 依旧    时间: 2014-4-14 09:36
引以为戒,护患安全时刻要牢记。
作者: 天使翅膀2    时间: 2014-4-14 10:39
安全隐患自查,对医院内所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的应有预见,并且应能尽早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要求这样,尽力做好。

作者: 天使翅膀2    时间: 2014-4-14 10:40
引以为戒,谢谢分享。
作者: 春的气息    时间: 2014-4-14 11:40
质量与安全贯穿整个护理过程。安全无处不在。
作者: LIUWEIJIZHEN    时间: 2014-4-14 16:50
引以为戒,谢谢分享。
作者: 夏日梦缘    时间: 2014-7-30 09:58
引以为戒,护患安全时刻要牢记。
作者: jjkzll    时间: 2014-7-30 10:53
引以为戒!
作者: tangchunhua1978    时间: 2014-7-30 14:51
值得管理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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