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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仪容仪表文明规范 [打印本页]

作者: 山草青青    时间: 2011-3-11 13:09
标题: 仪容仪表文明规范
本帖最后由 山草青青 于 2011-3-11 13:09 编辑

1.医护人员、职工及公勤人员上班时一律着规定的制式工作服。
2.院区公共场所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
3.工作服应保持衣扣完整,无破损,无污迹,按规定佩带胸牌。
4.医护人员进入病区不穿硬底鞋或高跟鞋,护士上班期间统一穿工作鞋。
5.为病员选择病员服时,应注意身长尺寸、服装的清洁、无破损。

作者: ndh593    时间: 2012-5-1 11:13
仪容仪表文明规范好
作者: 快乐飘云    时间: 2012-6-16 11:36
都知道,但是没有明确的文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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