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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各位老师,以下情况属于护理不良事件吗? [打印本页]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0 13:20
标题: 请教各位老师,以下情况属于护理不良事件吗?
本帖最后由 飘舞雨 于 2012-1-30 01:21 PM 编辑

1、 口服药错发,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2、 静脉注射:药外漏,面积<5cm;错配,造成药液浪费,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3、 留取标本:时间延误,但没影响检验结果。
4、 病人发生压疮:Ⅰ度压疮。
5、执行医嘱:没有及时执行,但能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

作者: 云南美好    时间: 2012-1-30 14:17
以上5钟情况均属于护理不良事件。
作者: 夕阳    时间: 2012-1-30 14:30
不知道卫生部有没有护理不良事件的统一标准?怎样定性?
作者: 秋天童话    时间: 2012-1-30 14:39
没有造成病人的伤害和影响,都是属于不良事件

对于工作上的小小过失,谁都会有,不说护士有,领导也存在,如领导决策上的错误,让大家白忙碌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等,多着呢.......

作者: 水纹    时间: 2012-1-30 15:46
以上情况属护理不良事件,作为当事人和管理者不应认为是人都会出错!而是应该站职业的高度来剖析我们的流程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没有?查对制度、操作规范执行得如何?为怎样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发生而采取措施。
作者: 351169150    时间: 2012-1-3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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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常容易发生的误拔管事件   也是的
标本瓶么有贴标签  导致标本混淆  分不清是哪个病人的  我认为也是
作者: 果果    时间: 2012-1-30 19:18
以上几点 都属于护理不良事件

作者: 渊仔77    时间: 2012-1-30 21:04
尽量避免这样的小小失误。
作者: 成功之路    时间: 2012-1-30 21:22
以上都属于不良事件,现在是要求主动报告,供大家分享,总结经验,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作者: 成功之路    时间: 2012-1-30 21:23
领导者要认真分析,是流程有问题或什么原因出问题?
作者: 心静如水    时间: 2012-1-3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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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事件并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由于医疗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分为可预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作者: 听雨    时间: 2012-1-31 00:53
学习了!没有造成病人的伤害和影响,都是属于不良事件 !

作者: 清风明月    时间: 2012-1-31 08:30
应激励大家积极上报,共同分享,找出流程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及早预防、共同进步的目标,
作者: liuna    时间: 2012-1-31 10:31
1、定义:不良事件并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由于医疗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分为可预防性不良事件和不可预防性不良事件
2、类型:(1)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2)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医疗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工务人员或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3、结论:以上五种属于护理差错,未造成危害和不良反应,不属于不良事件!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39
本帖最后由 飘舞雨 于 2012-1-31 03:41 PM 编辑

谢谢各位老师的参与,并提出宝贵的见解!
护理质量管理中,护理安全管理是重中之中,现在各个医院都在加大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制度的执行力,这是一种以非惩罚性的主动上报,主要是为了分析发生的原因,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达到一个安全共享和警示的目的。
香港医管局护理不良事件分级:
0级:事件在执行前被制止。
Ⅰ级: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伤害。
Ⅱ级:轻微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 行临床观察及轻微处理。
Ⅲ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简单处理。
Ⅳ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
Ⅴ级:永久性功能丧失。
Ⅵ级:死亡。
NatiolPatientSafetyAgency为患者安全性事件的分级定义如下:
1无:没有伤害。
2轻度:任何需要额外的观察或监护治疗患者安全性事件,以及导致轻度损害。
3中度:任何导致适度增加治疗的患者安全性事件,以及结果显著但没有永久性损害。
4严重:任何出现持久性伤害的患者安全事件。
5死亡:任何直接导致患者死亡的安全性事件。
以上5种情况临床工作中总会遇到,作为护士也不希望自己发生差错,但有时候就是发生了,有工程流程、查对制度的落实、个人工作责任心等等方面的原因。从安全管理来看,不管是否是护理差错还是不良事件,还是要鼓励主动上报,达到一个警示作用,避免再次发生,保证病人的安全。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42
回复 liuna 的帖子

谢谢liuna老师的参与,并提出宝贵的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44
回复 清风明月 的帖子

谢谢清风明月老师的参与,并提出宝贵的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45
本帖最后由 飘舞雨 于 2012-1-31 03:46 PM 编辑

回复 听雨 的帖子

谢谢听雨老师的参与!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48
本帖最后由 飘舞雨 于 2012-1-31 03:48 PM 编辑

回复 心静如水 的帖子

谢谢心静如水老师带来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50
回复 云南美好 的帖子

谢谢云南美好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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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童画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52
回复 水纹 的帖子

谢谢水纹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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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351169150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56
回复 果果 的帖子

谢谢果果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57
回复 成功之路 的帖子

谢谢成功之路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5:59
本帖最后由 飘舞雨 于 2012-1-31 03:59 PM 编辑

回复 渊仔77 的帖子

谢谢渊仔77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水纹    时间: 2012-1-3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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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探讨学习。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1-31 16:00
回复 成功之路 的帖子

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确保病人安全.
作者: 成功之路    时间: 2012-1-31 20:07
是啊
作者: zgy164    时间: 2012-1-31 21:15
一旦发生了这些护理不良事件,隐患也不小啊。切忌发生啊。
作者: 君子兰    时间: 2012-1-31 22:36
"对于工作上的小小过失,谁都会有,不说护士有,领导也存在",童话老师说到我们心里了,对于“小小过失”,如果领导都这样正视非常好,最怕某些人一看到过失,就用打击、挖苦的、或是伤害自尊的语言。谁敢主动报告呀。
作者: 蓝天の燕子    时间: 2012-2-1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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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清晰。
作者: 465649730    时间: 2012-2-1 08:58
向各位老师学习了
作者: zhuomn    时间: 2012-2-1 09:04
现在对不良事件的主动上报意识还比较淡薄。
作者: 个性角落    时间: 2012-2-1 22:43
以上5钟情况均属于护理不良事件。
作者: 35175411    时间: 2012-2-2 10:24
以上几种情况均属于护理不良事件,只是没有发生不良后果,但应该鼓励护士和护士长主动呈报,让大家认真分析总结,防止更大事件的发生。
作者: 雪儿426    时间: 2012-2-2 16:47
属护理不良事件
作者: 四川管理云朵    时间: 2012-2-3 11:34
按标准都属于不良事件,我们医院要求这类不良事件各临床科室要认真做好登记并进行分析、讨论,不必要都报告护理部,大的不良事件才上报护理部,然后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通报。我想请问一下其他各位老师的看法?你们认为这种处理可以吗?

作者: 天枢    时间: 2012-2-3 13:40
如何界定不良事件与差错,目前我们医院好像均不良事件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2-3 14:41
回复 个性角落 的帖子

谢谢个性角落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2-3 14:42
回复 35175411 的帖子

谢谢35175411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2-3 14:44
回复 雪儿426 的帖子

谢谢雪儿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杨护    时间: 2012-2-3 15:10
工作忙的时候,是不良事件发生的高峰时段。以上问题虽然没有造成后果,但却是隐患。属于不良事件。
作者: 自由天空    时间: 2012-2-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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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几种情况均属于护理不良事件,护理不良事件是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指伤害事件并非由原有疾病所致,而是由于护理行为造成患者死亡、住院时间延长,或离院时仍带有某种程度的失能,通常又称为护理差错和事故。
作者: yangmin    时间: 2012-2-4 11:00
君子兰 发表于 2012-1-31 10:36 PM
"对于工作上的小小过失,谁都会有,不说护士有,领导也存在",童话老师说到我们心里了,对于“小小过失”, ...

同意,领导要正确对待护理不良事件。
作者: 湖南冬梅    时间: 2012-2-4 11:27
不良事件包括:隐患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不良事件和警告事件。您所提到的多为隐患事件和未造成后果事件。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2-7 15:58
回复 君子兰 的帖子

说的对,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安全问题,事无巨细,发生了过失,作为管理者不能一味埋怨和指责,而是要积极分析讨论查找原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再犯,保证病人的安全。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2-7 15:59
回复 杨护 的帖子

应当重视!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2-7 16:01
回复 自由天空 的帖子

谢谢自由天空老师的宝贵见解!
作者: 飘舞雨    时间: 2012-2-7 16:03
回复 湖南冬梅 的帖子

谢谢冬梅老师对不良事件的清析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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