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不良事件讨论
一患者在住院期间私自回家(入院时已做了入院告知,且家属签字了),某天在回家途中跌倒致股骨骨折,是否属于护理不良事件的范畴? 属于的,这类事件我们医院也发生过,如果事先有告知,病人家属不闹,还好处理,如果闹起来,医院是有责任的! 可病人非得回去,我们护士总不能绑住他呀。我们医院的做法只能查房时见不着病人时打电话通知家属送回病房,然后做好记录(患者非正常外出记录本)。 在入院虽然有告知有签字,若病人要外出,我们能不能让病人写个请假条,统一的格式,同时也要履行病人外出时,需征得主管医生的同意,才可请假。 我们医院就是写请假条,并在外出记录本上签字,出现一切问题自负。 我们医院也是写请假条,并且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且在体温单上有记录。 我院也是写请假条,主治医师也必须同意,请假条放到病历里,体温单上记录外出。 回复 花蕊 的帖子请假条要求医生签名才有效,可没有医生肯签字的。 回复 姣姣白玉兰 的帖子
在我们基层,大部分慢性病都输完液后回家的(城里有住房),院部管理不是太严格,我们根本无法管理,好在这个病人家属觉着是他们没听劝造成,态度很好。 回复 五味子 的帖子
家属认为是自己不听劝私自回家造成的,所以态度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