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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讯] 上海市试点居家护理服务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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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1 14: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沪籍、80岁以上、参加本市城保,经过评估符合条件,这样的老人可由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提供基本的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费用试行医保支付。这就是申城试点中的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发现,作为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三大瓶颈困扰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

  居家护理 自负费用偏高

  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题调研表明,目前居家医疗护理参照家庭病床,自负比例为20%。同时,这些高龄老人往往还需支付医药费,以及居家保姆或钟点工的护理费用,加之老人购买服务“低意愿”的传统观念,让一些符合条件的老人不愿意参加试点。

  机构养老 计划未能覆盖

  试点过程中,各方意见表明,养老机构中的住养老人与老年护理院收治的老人有相当比例的重叠,身体、心智状况大体类似。但是,养老机构和护理院的性质不同、举办主体不同,养老机构住养老人的护理不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待遇,存在一定的不公平。

  试点对象 年龄不妨放宽

  本市2013年开始试点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2014年扩大试点,试点对象年龄放宽至评估为“重度”失能失智的75周岁老人。即便如此,仍有不少街镇反映,80岁以上高龄老人失能失智比例固然较高,但对于60-75岁年龄段的老人,以及居保老人而言,也存在相当比例的失能失智,部分老人的困难程度堪称严重,这些老人及家属希望经过评估参加试点的愿望,尤为迫切。

  截至今年5月20日,申城高龄老人医保护理计划已受理2226人,评估1888人,上门服务3.5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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