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
为适应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发展,我局决定对《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2016版)》(宁民规〔2016〕1号)进行修订,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使用面积
AA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使用面积调整为700平方米以上。
二、服务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项目为: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探望、助行、助购、助乐、助聊、助学、开设家庭养老床位、精神慰藉等14项服务,服务标准参照(宁民规[2013]7号)文件。其中AAA、AAAA、AA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至少开展6、8、10个服务项目:
(一)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服务项目至少6项,其中“助餐、助医、助学”服务必须开展。
(二)A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服务项目至少8项,其中“助餐、助医、助浴、开设养老床位”服务必须开展。
(三)AA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服务项目至少10项,其中“助餐、助医、助浴、开设养老床位、精神慰藉”服务必须开展。
上述服务项目中:“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探望、助行、助购、助乐、助聊、助学”年度服务达到20人,且达到2000人次,视为开展服务;开设养老床位10张以上视为开展服务;精神慰藉服务10人以上,且不少于200人次,视为开展服务。
三、服务绩效
AAA、AAAA、AAAA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基本服务绩效修改为:
1、年度总服务规模方面:达到100人,且达到10000人次;
2、上门服务方面:不少于50人,且不少于5000人次;
上述2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已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服务不纳入绩效统计。
四、评定办法
(一)等级评定
服务项目和服务绩效之外的要求达标的,均可申报相应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经市民政局审定后授予相应等级。
(二)评定时间
每季度评定一次,其中前三季度由市局审定后授权南京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协会公布,第四季度由市局统一发文公布。
五、补助办法
当年前三季度被评定为市AAA级以上等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当年绩效考核范围,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综合补助。
第四季度被评为市AAA级以上等级,且符合当年综合补助的绩效要求的,补助经费次年结算。
现将《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标准(2017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1. 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标准(2017版)
2.评估方法
南京市民政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