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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补新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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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15:2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补新国标
本文来源于评审之重  共189期  第22期  出版日期:2012-11-15我要评论(0)文/本刊记者 张贵民



“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吸取了第一周期的经验,非常具有针对性。” 在2012中国卫生论坛上,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评价处处长刘勇,对《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下称“新国标”)赞赏有加。


    在他看来,新一轮医院评审体系实现了三大创新:通过引入持续改进理念,引导医院向内涵发展;追踪方法学的采用,可有效避免医院弄虚作假的发生;实行周期评审与日常评价的结合,可建立医院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然而,如同新国标要求医院要进行持续质量改进一样,新国标自身也需要缝补不足,不断改进。


持续改进


    新版国标亮点纷呈,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将持续改进的理念贯穿始终。


    作为新国标的主要操刀者,现任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与评价评估主任的王吉善,参与了整个标准的编制过程。在他看来,目前医院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没有制度或规范,而在于没有落实,“管理就要有计划、有执行,要做分析总结并见到改进成效,所以PDCA就是要把管理程序化。”


    据了解,新标准共7章72节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遵循PDCA循环原理(P即Plan,D即Do,C即Check,A即Action),分成“C”、“B”、“A”3个层次,并逐步递增。在最终的考核统计中,除了要完全达到核心指标外,医院只要达到20%的A便可晋身“三甲”。


    “如此设计最大的好处在于弥补了千分制的一些缺陷,将评审关注的重点从单纯的结果面,移行至结构面-过程面,并更加强调品质的持续改进。从此角度讲,将评审要素分为ABCD四个密切关联的等次,并以此推动医院的持续改进,无疑是一种创新与进步。”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院长高级顾问刘庭芳对此表示肯定。


    但他又直截了当地表示,“新标准将ABCD的应用,跟每项具体指标和要素全部挂钩的做法,其科学性、可行性尚值得商榷。”


    在刘庭芳看来,值得商榷的原因在于,持续改进是一个冗长、复杂、渐进的过程,要充分应用大量现场检查及数据分析,并从纵向与横向两个维度及多层面(患者追踪、系统追踪)等进行比较分析,才能真正破析(全流程)持续改进的过程与效果。


    “问题就在于,这种比较能在短短3个工作日的评审中准确获取到吗?”刘庭芳如此反问,“硬性全部对接的结果,很可能只会使追踪方法学这一科学、系统的评审工具被尚不匹配的标准、要素撕成碎片。”


    刘庭芳提出的疑虑不无道理。


    江苏省医院协会会长唐维新也表示,持续改进效果如何,也需要标准对照。在此其中,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为改进很大,但距离标准还相差较远,比如医院服务满意度从去年的60%提高到70%,但距离标准的要求仍然很远:另一种是改进很小,但距离标准很近。


    “对于这两种情况,在实际评审中该如何判定过程与结果呢?最起码从标准上,看不出差异来。”唐维新举例言道。


    在刘庭芳看来,更值得推敲的则是关于三甲医院A项指标占比达到20%的门坎设置。


    “按照标准定性(实质上同时具有定量性质)理解,C代表计划、B代表实施、A代表有改进,这就等于说一家医院只要有1/5的计划落实就可以达到‘三甲’的标准。新标准在定量与定性评价上的巨大差距,不得不让人担忧。我就此问题在标准研发过程或实施后,曾向有关专家多次提出,但均无结果。”刘庭芳如此表示。


    事实上,在国内率先采用持续改进理念的并非新国标。早在新国标公布之前,浙江、海南、上海等省市便已将持续改进的理念纳入地方评审标准中。但各地在用法上与新国标明显不同。如2010年上海公布的新标准共有825个评审要素,其中只有65项核心指标使用了持续改进加ABCD的表达方式,其余仍采用“是”与“非”的方式表达,在65项核心指标中只有90%达到A才可获得“三甲”资格。


    显而易见,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持续改进理念的运用范围上。“将持续改进的理念贯穿始终并非不可以,但是否每一项指标都要用PDCA的原理划分为A、B、C、D4个层次,值得探讨。”唐维新如此表示。


    除此之外,新标准还有一个创新在于各指标间的递进关系上:只有全部达到C级指标,才能晋级B级指标;完全达到B级指标,才能晋级A级指标。此种设计显然有易于评审,也有助于督促医院关注制度的实施过程。但也有专家质疑,此种设计使得评审过于僵化,完全剥夺了医院迎评和专家评审过程中的创造性。


    相较而言,JCI也将每项指标分解为2~8个评审衡量要素。虽然部分要素也是按照PDCA的原则划分为制度、培训、落实、整改几个层面,但每要素间相对独立,并不完全是递进关系。


    “有些医院制度落实得很好,只不过没有把制度写出来,所以会在有无制度上被扣分,但落实上不扣分。”美国JCI首席认证咨询师刘继兰如此表示。


    新标准的创新无疑值得鼓励,但新标准是否能切合评审的实际需求,仍有待检验。唐维新不无幽默地表示,如同新标准要求医院要进行持续质量改进一样,新标准也要不断缝补缺陷,持续改进。


方法维新


    此次新标准的另一大亮点在于追踪方法学的引入。作为剖析系统内安全风险和流程内质量隐患的工具,追踪方法学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医院弄虚作假。因此,自从2006年追踪方法被JCI采用以后,国内专家和学者都对此情有独钟,并给予厚望,认为追踪方法学的引入,将有效改善第一轮评审中出现的诸多造假行为。


    究竟追踪方法学有何神秘之处?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等级评审办公室副主任司春峰,以检查医院对口支援条款为例,给记者做了一个解释:在第一轮评审中,由于专家只采用翻阅文件的方式,很难判定资料的真伪。若采用追踪方法,评审专家可以调阅支援医生在本院的考勤表、工作量统计、奖金发放表等,也可以到被支援医院查看支援医生是否有出诊记录和处方单,很容易就能查出医院资料的真伪。


    追踪方法的引入无疑具有进步意义。但事实上,若想让追踪方法发挥应有的效果,还有待新评审标准与追踪方法的磨合,以及评审专家的熟练运用。


    在山东两家评审试点医院的评审过程中,因为600多条指标不具备全部使用追踪检查条件,所以追踪方法并未全面使用。


    事实上,作为追踪方法的创造者,JCI也并不要求用追踪方法检查每一项指标。据刘继兰表示,“JCI有320条标准,1218条衡量要素,原则上所有标准和衡量要素都应该查到,不过我们并没有非常死板地完全按照清单逐条核对,而是脑子带着清单看医院,先发现问题,然后在寻找医院实际工作和标准间的差异。”


    在她看来,JCI的检查之所以能够做到如此,就在于JCI的评审标准都是原则性表述,并无过于具体的要求,需要评审员在评审过程中对标准进行再解读和具体化。如此,评审专家就可以在现场检查中,完全使用追踪方法学,对涉及医院质量与安全的核心问题进行追踪,一旦发现问题,再对应相应标准,分析系统存在的隐患。


    对比而言,国内的新标准则具体得多,不仅要求准备资料,还提出了每一层级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此设计便会出现尴尬的局面:若不能逐条核对指标,那如此具体的设计便毫无意义;若逐条核实,则与追踪方法学的要点关注原则相违背。


     这一点让JCI专家、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董军颇为苦恼。她在看完新标准后表示,若按照JCI的检查方式,最后统分十分困难,最终不得不采取追条核实的办法。“因为不可能把全部指标都捋一遍,那并不现实。”


    而JCI的检查却让董军印象深刻。她告诉记者,在医院接受JCI评审期间,评审员在吃午饭时发现食堂有一个消防门不能完全闭合,然后下午3位评审员将全院所有门都关一遍,一共查出了100多个类似的门,最后认为医院在消防上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整改。“JCI评审虽然也会分为医疗、护理和行政后勤三个小组,但各组互相穿插,界限并不分明。”她告诉记者,之所以如此,就在于评审专家都是“通才”,“各评审专家虽各有检查重点,但各自又都心存全院,对医院医疗、护理和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保持敏感。”


    在采访中,记者曾质疑评审专家创造性的理解是否会带来评价的主观性,从而导致丧失评审客观性。对此,刘继兰表示,JCI专家在遴选时就有严格的要求,不仅要求其管理经验丰富,还必须来自JCI的认证医院,并担任重要工作职责,之后还要接受严格的内部培训。“由于我们在内部花了很多时间做培训和交流,所以我们在衡量评审指标方面标准是一致的。”刘继兰如此表示。


    相较而言,目前国内评审专家的培训还有待提高。“目前国内的评审专家还是来自各家医院的院长或专家,若培训时间不够,很容易导致大家对标准的认知和解读不一致,从而出现从自己医院的角度看评审标准,要求其他医院按照自己医院的做法,评审结果不太标准化。”某位专家如此告诉记者。


    此项问题也引起了卫生部的关注,在2012年全国卫生论坛中,刘勇曾坦言,若在全国推广要素评审,很有可能会出现专家根据自己的片面理解进行评审。因此,卫生部目前正在编制评审操作手册,以规范评审员行为。


    “如果把每个评审要点再拆开为很多要素,这些要素内在有逻辑关联。若评审时只看这些要素,评审就会非常规范、方便,也有利于评审员更加详细、更加客观地掌握整个评审的流程。”刘勇表示,将来形成的理想状态是,评审员到医院后,手里有一个工作清单,上面列举着各项工作要素。评审员对照清单要素在后面打勾即可,而结果是通过信息系统计算出来的。


完善体系


    “第七章非常重要,但很难实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董军如此表示。她所谓的“第七章”,指的是新评审标准中36条有关医院质量与安全的日常监测指标。


    按照新的评审办法,这一章节的内容在评审周期内不计入医院评审,而是作为对医院的日常监管与评审后的追踪评价。此种设计旨在引导医院管理者重视收集医院日常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实现精细化管理。同时,卫生行政管理者也可据此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高低。“医院唯有在平时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在最后的医院评审中才可能轻松地通过。”刘勇如此表示。


    然而,这一构想若想实现,却颇为困难。在董军看来,其实施的难点之一便在于,如何获得有效的数据。她告诉记者,在首轮的评价体系中,诸多指标是通过病案首页抓取而来,但病案首页只能体现医疗质量中的结果层面而质量分层为结构、过程和结果三个层面。此次评审第七章用了很多负向指标,而负向指标体现为质量的过程层面,比如二次重返率。医院该如何设定并采集这些指标,实际上非常困难。


    除此之外,标准化也将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尽管第七章在监测数据中,使用了国际统一的ICD10编码,但在厦门市卫生局副局长孙卫看来,仅仅这些还是不够的,“比如腔镜切除子宫肌瘤,A医院可能将编码增加为A309,但B医院可能变为A308或者A309.1,那样全市标准就无法统一,全国就更无法统一。而若没有这些基础,最后的对比就非常困难。”


    而更难保证的是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在新标准中,第七章要求医院对合理用药监测、院感控制质量监测等指标进行检测并上报,但这些上报的数据真实性值得推敲。“比如不良事件报告,若员工不申报,数据永远不可能准确。即使员工及时申报,医院也要立刻去核实真伪,以及检查是否有漏报,这是一个系统工程,工作量非常大。”董军不无忧虑地表示。


    监测指标的选择也有不同层次的理解。据刘继兰介绍,JCI在临床和管理上也有相应的监测指标。但JCI并不强求医院收集所有指标并上报,而是允许医院选择对本院最有影响及最值得改进的项目,据此设立相应指标,开展检测。


    “指标是目标管理最有效的工具,但如果医院不了解指标是如何形成的,也不知道用这些指标来改进什么,那实际上是对指标的一种浪费。我们也不会接受这些指标作为体现医院进行质量改进的指标。”刘继兰如此表示。


    此种说法与唐维新不谋而合。在他看来,卫生部门应该选择一些关联度很高的核心指标,由医院从网上直报至省卫生厅。由于这些关联度很高的数据与绩效、年报相关,所以医院不太容易作假。“若这些都能配套起来做,评审的质量会大幅度提升。”唐维新如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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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4-26 08:28:47 | 只看该作者
卫生部目前正在编制评审操作手册,以规范评审员行为。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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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5-6 22:20:21 | 只看该作者
就是,每个评审专家会以本院要求被检查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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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10 07:57: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libingccmb 的帖子

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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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10 15:39:56 | 只看该作者
总感觉评审专家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边评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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