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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级护士: 1、定义: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任一级护士期满并通过考核合格,能独立承担一般护理工作,独立担任护理班次的护士。 2、任职条件: (1)具有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注册证,有当地本人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任一级护士期满一年考核合格或任一级护士期满半年,并优先获得晋级资格者。 3、工作职责 (1)独立完成科室制定的各班工作。 (2)熟练掌握护理技术操作技能及沟通技巧,完成在规定时间内的全院范围内5个科室分别轮转一年,其中ICU、神经疾病中心、急诊创伤疾病中心为必须轮转的科室,其余科室自选或护理部安排。 (3)指导、带教助理护士完成日常护理工作。
(4)熟悉科室一级质控要点。 (5)参与成人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学历,完成医院的学习培训计划。 (6)在上级护士的指导下完成危重病人的护理及质控分析。 (7)按照护理部统一安排在全院各科轮转。 4、考核晋升三级护士条件: (1)担任一级护士四年或担任二级护士三年并符合优先晋级条件者。 (2)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协助其他护士及工作人员完成本科室工作。 (3)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护理部门的岗前培训和教育,完成每年的全院性护理继续教育学分并通过规定的考核合格。 (3)每年绩效考核合格。 (4)完成护理部按时轮转各科的安排。 (5)优先晋级条件:
A、担任二级级护士三年;
B. 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且连续2年绩效考核成绩优异。
C. 修完本级培训课程且各项考核成绩优异。
D. 完成护理部按时轮转各科的安排。 E. 符合优先晋级的其他条件。 5、晋级的单项否决条件: A、每年有责任投诉达3次及以上,或工作失误造成医疗损害事件、重大不良影响事件。 B、未完成每年培训课程或考核不合格者。 C、未按医院要求按时轮转者。 D、医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