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取缔关停撤并2000多家
3月7日,88岁的皮学书(右一)在重庆市南川区宏仁医院康复托老中心弹琴, 吸引了托老中心的众多老人前来倾听。新华社 图 法制日报8月25日报道,24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召开2018年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说,2017年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开展全国养老院拉网式大检查,安全隐患大幅消除,全国整治服务隐患19.7万项,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安全隐患严重、无法有效整治的养老院2000多家,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养老院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行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意识日益提升。 高晓兵在成功经验总结中说,坚持精准精细,拉网排查、逐项销号、实施一院一策,每个养老院建立了一本“信息档案”和问题整治清单。坚持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发挥养老院自身主体作用,齐心协力开展检查整治。坚持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破解质量发展难题,通过一事一议的创新方式,2017年有1620家养老院通过了消防审验。 高晓兵就做好下半年专项行动工作提出,各地要坚持安全第一,务必实现服务隐患整治到位。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实现这些不合格指标的“清零”;确保设施改造和设备添置类指标合格率大幅提升。突出提升短板,着力调整养老服务质量结构。加快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升级,加强护理型养老机构培育,加强小微养老机构质量监控。着眼持续提升,紧抓长效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做好准备,发挥养老院主体作用,用心用情培育高素质养老服务队伍,探索完善服务质量综合监管机制,抓好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崔丽指出,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重点加强医养结合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整治医疗卫生服务隐患,提高医护人员的道德素养,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完成2018年专项行动任务。 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副局长罗永强指出,各级消防部门将继续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将消防安全作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为老年人颐养天年提供安全保障。严格督促养老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履行职责提升服务水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赟松指出,要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认证体系;要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价格收费监督、信用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和评价监督;要保障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尤其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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