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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护理工作中的附随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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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20 08:4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gsa19012 于 2019-7-20 08:46 编辑

                如何做好护理工作中附随告知义务
                                 2019年7月11日hgsa19012-吴治萍
    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附随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
附随义务分广义和狭义的附随义务,广义的附随义务是于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发生的,当事人依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为合同履行中依诚信原则产生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
附随义务具有可变性和不确定性,因而合同当事人很难在合同中约定附随义务的内容,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具有抽象性和效力的强制性,从而为确认与履行扩延合同义务提供了相应的模式。诚实信用原则使得合同中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从给付义务扩张到以前仅停留在道德层面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甚至还扩张到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即特定合同一经成立,不但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同时债务人对于与债权人具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亦负有照顾、保护义务,从而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以诚实信用为基础,以照顾及保护等附随义务为内容之法定债之关系[16].在诚实信用原则的指导下,先合同义务、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及后合同义务相继确立,使附随义务有了完整的理论基础。因此诚实信用原则既是扩延合同义务产生的源泉,也是确认和[判断扩延合同义务的依据。
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
那么作为护理工作者在我们护理工作中该如何作好附随告知义务,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病人入院时,护士要作好入院宣教,介绍病区环境、病房设施、主管医生、护士,住院的整个流程以及辅助相关科室的情况等

二、 根据病人病情,告知必须留陪护以及陪护需要注意的事项。

三、护士用自己所学知识跟病人及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知识、治疗过程、预后、还有疾病有可能引发的意外情况等,让病人或家属有思想准备。

四、 住院期间教会病人及家属病区设施的使用及安全问题:如热水袋安全使用、电插座的使用规定、热水器的使用,防烫伤。厠所坐便器的使用及注意事项,注意防火、防盗安全、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如“小心地滑”“防跌倒、坠床”等标识。

五、病人做各项检查前,护士要告知目的及注意事项,确保检查的准确性。

六、护士在实施各项护理操作或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侵入性护理操作技术治疗前,应先向病人及家属进行详细的讲解和解释,必要时需签字,使其明白治疗的过程,潜在的风险、副作用和预期后果,并进行相应的配合。

七、病人在住院期间,坚持外出时,应告知病人外出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注意事项,使病人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八、病人如果烦躁不安,应用保护性约束时,应告知病人家属(病人清醒时告知病人)约束的目的,经家属/病人同意并签名后方可进行约束,护士应认真做好护理记录。

九、病人住院期间,护士有义务向病人或家属作疾病的健康宣教,如用药指导、饮食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等。

十、病人欠费时,护士要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及时缴纳费用,不要延误治疗。



点评

已学  发表于 2019-8-29 20:50
老师写的很详细,值得学习  发表于 2019-7-2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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